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额度根据不同的因素而有所不同,包括医疗机构的等级、费用的高低以及参保人员的身份(在职或退休)。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报销规则和比例:
起付标准
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:900元
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:650元
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(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):480元
住院费用支付标准
起付标准以上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,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。
个人自负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区间有所不同。
门诊报销
在职职工:门诊费用超过2000元部分报销50%,最高报销限额为20000元。
退休人员:门诊费用超过1300元部分报销比例根据年龄不同而不同,70岁以下报销70%,70岁以上报销80%,最高报销限额为20000元。
住院报销
在职职工:根据医院等级和费用区间,报销比例从85%至95%不等,起付线为1300元,最高支付限额通常为30万元。
退休人员:报销比例通常比在职职工稍低,起付线同样为1300元,最高支付限额也为30万元。
大病医疗保险
起付标准为1.2万元,超过此金额的部分根据金额不同有不同比例的补偿,最高补偿额度为3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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